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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住宅项目需建公共绿地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

时间:2014-04-15    发布者:    浏览次数:1193

  新建住宅建设项目需建设公共绿地,标准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;今年城区绿化注重缩小南北差距,集中对中北部城区的主要道路进行了增绿补绿……11月8日下午,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园林局党委委员高谊做客“网络在线问政”栏目,就本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及城市绿线管理解答市民疑问。
 
    有市民询问,地铁一期建设是否占用了绿地,相关的树木都迁移到了哪里。高谊表示,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(3号线)全长24.9公里,申请临时占用的绿地及迁移的树木分别位于市南区、市北区、李沧区等区域。根据统计,3号线所占用绿地面积56222.1平方米,迁移乔木4882株、灌木10036株、地被15837.4平方米,绿篱618米。根据园林绿地属地化管理的原则,各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区域内公共绿地上树木的迁移工作。各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,编制了树木迁移方案,将地铁一期迁移的树木移植至区属苗圃或公共绿地。
    高谊介绍,今年全市植树增绿将向世园会周边区域、城区北部侧重,统筹构建城区生态间隔带。一是对滨海大道 、黑龙江路、重庆路、福州路等道路进行绿化整治;二是实施立体绿化;三是实施单位、居民庭院绿化。同时,对太平山、浮山、竹子庵山、枯桃山等山头实施绿化整治。
 
    有市民提出,有的新建小区几乎没有绿化,对此高谊表示,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建设布局由市规划局负责规划,市城乡建设委园林局负责小区附属绿地配套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。根据《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》,新建住宅建设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,并按照规划人口居住人均不低于二平方米、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一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公共绿地,对于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。对于市民提到楼间距小的问题,市园林局将加强与城市规划部门的协调沟通。
 
    有市民提出,目前市南区沿海一线的绿化水平较高,而市北区的清江路、淮安路和哈尔滨路等路段绿化水平较低 。对此高谊答复称,为了缩小南北差距,今年加大了城区中北部的绿化投资力度。市北区的清江路、淮安路和哈尔滨路等路段,经了解市北区园林绿化部门,清江路(哈尔滨至淮安路段)属房地产开发配套绿化项目,由于目前交通设施、地下管线等未铺设完毕等原因,绿化暂未实施,待交通设施、地下管线铺设完成后再实施绿化建设。而哈尔滨路周边为2013年绿化项目,哈尔滨路为本市交通主干道,车流量大,土层较薄,立地条件差,栽植大树不易成活。
 
    此外,太平山中央公园作为2014青岛世园会分会场,今年重点对中山公园、植物园、动物园进行园林绿化景观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,拆除违法建筑及历史遗留的住宅危房,梳理水系,完善园区各类道路环线 ;新建植物科普馆和盆景园。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协调督促各区分会场建设,市南区拟将滨海沿线世园景观小品,市北区拟将水清沟东山,崂山区拟将枯桃山花艺生态园,城阳区拟将世纪公园,黄岛区拟将唐岛湾南岸公园作为各自分会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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